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涉嫌寻衅滋事罪严重吗 急

2024-11-07 22: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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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不一样,一个为实体法、一个为程序法;

2、寻衅滋事罪不在刑事诉讼法80条,而是在刑法293条;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扩展资料: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回答(2):

1、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不一样,一个为实体法、一个为程序法;
2、寻衅滋事罪不在刑事诉讼法80条,而是在刑法293条;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只有经过法院判决,才能认定为犯罪,你们打架的行为顶多是扰乱社会秩序,有犯罪的嫌疑。
4、看你们的处理6天拘留和轻微伤,一般不会以犯罪论处
5、拘留结束,赔偿事情协商好了,就可以出来了
6、行政拘留和刑事处罚是性质完全不一样的。

回答(3):

《刑事诉讼法》只是规定司法机关办案程序的法律,从中并不能反映出案情的轻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内容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公安机关在刑拘证上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只能说明通过初步侦查依据该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拘措施,说明不了其他问题。
这样可以么?

回答(4):

  1.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 一般的话情况不是很严重,这种轻微伤,双方协商一下,和解嘛。和解后,很多时候就撤案了。

  3. 即使判处刑罚一般也就是个拘役或者管制。

  4. 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