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嫁,户口没有迁走,可以在当地申请低保吗

2024-11-03 03: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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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因为户口没有迁走,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的。
一、低保申请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2、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4、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5、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6、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7、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8、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二、申请低保需要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回答(2):

1、你女儿保留的可能性很小,低保清理中有一条就是人户分离,不能长时间在户籍地居住生活的一般都是要取消低保的,2、你女儿虽然户口未迁出,但办理了结婚手续,她的收入支出就要与现在家庭的算到一起,即使他们真的很困难,需要申请低保,也得让他们把户口迁到一起,重新核定收入。民政婚登是一家,要查你们家女儿出嫁外地很容易。

回答(3):

因为户口没有迁走,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的。
一、低保申请条件:
1、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2、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3、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4、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5、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6、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7、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8、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回答(4):

满足申请低保的条件就行,这个是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