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在北京上班8年了
2024-11-16 19: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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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申请公租房,只要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扩展资料

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但是,由于有的地区住房保障政策覆盖范围比较小,部分大中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较高、上涨过快、可供出租的小户型住房供应不足等原因,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住房的问题比较突出。

同时,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新职工的阶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显现,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也亟需改善。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是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加大投入,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共租赁房

回答(2):

以后的外地人都到北京申请公租房住了,以后赖着都不走,我看北京市政府怎么办以,来一波住一波,北京成了收容所了

回答(3):

  在北京的4种政策性住房中,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一直都是限定本市户籍。

  北京市发布的《通知》中,公租房的供应对象明确为三类: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刚就业的职工,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这是北京在政府文件中,首次明确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包括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的人员。市住保办常务副主任邹劲松表示,此覆盖范围,不但包括园区公租房,也包括面向社会的公租房。
  外地户籍无收入限制但不能在京有住房。
  公租房管理细则中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对于工作年限,细则中并没有全市统一的规定标准。

  外地人如何申请北京公租房?
  新华08网北京10月20日讯 《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下统一称《通知》)发布,《通知》明确提出,申请北京公租房的家庭,除了本市户籍符合一定条件的家庭外,在北京工作一定年限的外地人也纳入公租房的范围。这也是北京的保障房首次对外地人开放。该通知从12月1日起施行。

  那么非京籍人士如何申请北京公租房?要满足哪些条件?准备哪些材料?向哪个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呢,本网为您一一解答。

  第一、非京籍人士申请北京公租房条件是什么?

  据《通知》规定,须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有稳定收入,能提供同期暂住证、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保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第二、“工作年限”有无具体规定?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此并没有统一标准。具体年限等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第三、资产有无详细限制?

  公租房申请并未限定家庭资产数额。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公租房租金按照市场定价、分档补贴的原则,如果资产多的,就拿不到补贴。今后在对公租房进行分档补贴时,将主要考虑收入、资产和人均住房情况。这也是公租房相比经适房、限价房最大的好处。

  第四、公租房如何配租

  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商持有的公租房,配租采用公开摇号、顺序选房的方式进行。

  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轮候家庭优先配租;申请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或做过大手术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成年孤儿优先配租。

  社会单位建设的公租房,在申请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优先解决本单位取得公租房备案资格的职工居住需求,剩余房源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配租,或由市、区县政府指定机构按规定价格收购,公开配租。

  区县政府组织建设、筹集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商持有的公租房优先向本区县取得公租房资格的家庭配租;剩余房源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调配给其他区县配租。市投资中心建设、收购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于全市统筹调配使用,优先满足项目所在区县配租需求。

  第五、公租房租金如何确定

  通知中明确指出,租金考虑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

  如海淀区目前正在配租的两个公租房项目,专业估价机构测评结果为,远洋沁山水项目周边市场价每月每平米49元,苏家坨项目周边市场价每月每平米30元,不过这并不是公租房项目的最终定价。昨天,海淀区住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租金将根据市住建委的文件规定制定,目前还未出台,不过肯定低于市场价。

  据有关负责人称介绍,关于正在配租的公租房相关问题,可统一拨打住保办热线电话咨询。

  第六、公租房租期多长

  通知规定,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产权单位可以委托银行或其他机构代收租金。

  第七、合同期满需要续租怎么办

  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复核仍符合申请条件的,产权单位办理续租手续;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不再续租,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承租家庭暂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在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测定的同区域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照两倍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第八、非京籍人士向哪个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据《通知》规定,如果是政府集中建设的公租房,外地人需在工作地点附近的街道申请。如果是产业园区筹建的公租房,则一般是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再向园区管委会申请。

  第九、申请日期是哪天?

  《通知》将于12月1日起实施,当天街道申请窗口开放,符合条件的本市市民可申请公租房,而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则要等待所在区县出台具体标准。

  第十、在哪些情形下,承租者有权收回房屋?

  1)擅自改变该房屋居住用途或房屋结构的。

  2)将房屋转租、转借他人的。

  3)连续3个月以上在承租住房内居住不满30天的。

  4)累计3个月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的。

  5)其他违反相关规定及租赁合同行为的。

  通知规定,承租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5年内不予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以上回答你满意么?

回答(4):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回答(5):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