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的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你的岗位,必须经过你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可以此为由提出书面离职(公司签字后保留一份作为证据)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单位直接辞退你,你可以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1、关于离职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公司要求你自己提出离职,就是为了逃避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
2、关于调岗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之规定,公司如果认为你不能胜任工作而调岗,需证明你无法完成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并且调动的岗位需有一定的合理性。否则,你可以拒绝调岗。
3、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单位应自你入职第二个月起,每月向你支付2倍工资。一年后仍未签订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你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工资发放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表、工作任务单、其他员工证言或录音证据等都可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