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东汉、三国时期历史感兴趣的读者想必一定听过太守,刺史,州牧这些官职,但大部分人搞不清楚这些官职到底是干什么的,今天夜读史书就来为大家一一解读。
要详细说清楚这个话题,首先还是得来说说东汉时期的行政区域划分。当时全国划分为十三个州,分别是:幽州(今辽宁、河北东部和北部、朝鲜半岛北部),冀州(今河北南部),并州(今山西大部分、陕西北部、河北西部、内蒙古部分地区),凉州(今甘肃、宁夏),青州(今山东东北部),兖州(今山东西部、河南东北部),豫州(今河南东南部、安徽北部),徐州(今山东东南部、江苏北部),扬州(今江苏南部、安徽南部、江西、浙江、福建),荆州(今河南西南部、湖南、湖北),益州(今陕西南部、四川、云南),交州(今广东、广西、越南中北部),司隶(今河南西北部、山西西南部、陕西中部)。从行政区域来看,当时的一个州就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一个省。
十三个州各有一名朝廷派遣的刺史(司隶为司隶校尉),负责监察、纠风工作。因此刺史虽然会冠以各州的名号,比如幽州刺史、冀州刺史,可实际上却并非是地方行政官员,而是朝廷特派的监察官员。从职能来看,刺史相当于现在的中央巡视组巡视专员。
州的下级行政单位是郡,相当于我们现在的市。郡的最高长官为太守(也称“郡守”),相当于现在的市长。郡的下级行政单位是县,人口多的县领导称县令,人口少的县领导称县长。县以下就靠地方的乡绅、宗族族长进行自治了,因此古代有句话叫“皇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就是这个道理。
古代交通不便,行政效率低下,因此作为各郡最高长官的太守很容易大权独揽,形成割据势力。朝廷派刺史到地方负责监察工作,也正是为了防止太守形成个人势力来对抗中央。可是负责监察工作的刺史(官秩六百石)官位远低于太守(官秩二千石),资历也比太守浅。在国家安定的时候,刺史凭借特殊身份还可以震慑太守。可到了国家动荡的时候,在地方上一手遮天的太守往往就不受刺史约束了。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出现了刺史与太守狼狈为奸,盘剥百姓的事情。
因此到了东汉末年,刘焉(刘璋之父)向朝廷建议派清名重臣到地方担任州牧,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镇守地方安定天下。于是,州牧就从原先的虚职摇身一变成为了州的最高长官。从职能来看,州牧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省军区司令员。集一州的全部大权于一身,封疆大吏莫过于此。
参考文献:《三国志》
太守就相当于市长,刺史就是纪委,而州牧相当于是省委书记,是可以管理太守等人的。其中刺史应该是人见人怕的角色,有很强的话语权。
太守也就是郡守,郡就是市,也就是现在的市长,刺史就是起监督左右,相当于现在巡视人员,州牧权力很大,相当于现在的省委书记。
刺史是州牧的前身,为了更好的管制太守,把刺史升至为州牧,这个职位相当于现在的一省之长,而太守的官职就比刺史小很多,相当于现在的市级行政长官。
太守想当于现代的市长或者县长,而刺史就是相对应的纪委。在国家安稳的时候,纪委是有权利监督市长或者县长的,一旦国家动荡就有可能压制不住了,而州牧就想当于现代的省长,可以管着太守或者州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