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邻居噪音扰民,多次提醒无效.如何处理

2024-11-08 19: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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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楼上邻居噪音扰民,多次提醒无效,应先请物业出面协调或选择报警处理。
噪声是指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的振动产生,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
从生理学观点来看,凡是干扰人们休息、学习和工作以及对你所要听的声音产生干扰的声音,即不需要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当噪声对人及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形成噪声污染。
将邻居当成朋友,相信对方,真诚待之。这样才可以有效地防止相互猜疑和不信任,彼此才有交往和互相帮助的感情基础。
尊重邻居的生活习惯、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不可强求邻居遵从自己的意愿和习惯,以便维护邻居之间的平等意识,这样可以使大家和平相处,避免因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不同所造成的冲突。
不可歧视邻居,也不可忌妒邻居,有条件地分担邻居的困难和分享邻居在各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这样能够使自己和邻居的关系成为一种发展型的良好关系。
谨记过密之隙的道理,也就是人际关系过于密切反而导致产生裂隙,邻居并不是一家人,过于随便和密切反而易引发矛盾,民间有句俗语有多好,有多孬,就是这个道理。
在可能的情况下,多与邻居进行沟通,加深彼此的了解。彼此的了解多了,误解与猜疑、嫉恨、疏远自然就减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条 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回答(2):

楼上邻居噪音扰民,多次提醒无效的,可以选择报警处理。根据我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回答(3):

法律分析】:应先请物业出面协调或选择报警处理。噪声是指发声体做无规则振动时发出的声音,声音由物体的振动产生,以波的形式在一定的介质中进行传播,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指人为造成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回答(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以上500以下罚款。报警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