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具体罚款数额由各省道路交通案值法实施条例规定。江苏省对此违法行为处100元罚款,记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