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后可拿到教师资格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前认定资格证即可。笔试成绩是报名面试的必要条件,不是认定拿证的条件,在面试后过期了也不要紧,符合认定条件并提交齐全的认定材料即可拿到教师资格证。
各省教师资格证认定要求提交材料略有不同,但综合多省情况,基本要求如下(其中不包括“笔试成绩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认定省(区)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在实际认定过程中,部分省份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在实际认定中,部分省份要求申请初级中学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
3.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部分地区条件可有所放宽);
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 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7. 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作为可毕业证明;
5.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 国考合格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2016年起不再统一发放《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8. 社会人员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 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如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材料、学历认证报告等。
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不统一,考生需要根据报名教育局规定的网上报名安排,在网站开放时间内进行报名,并提供认定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