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退休,可一次性补缴医保年限: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已经办理退休的,职工医疗保险则不可以再按月缴费,参保人员可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疗保险的规定年限,从而办理医疗保险退休,终身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待遇。
一次性补缴,金额的计算方法:
如果选择一次性补缴医保缴费年限,补缴的费用须按办理补缴时当地的社平工资60%为缴费基数(各地略有不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之和,一次性补足至规定的缴费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一次性补缴只能补缴缴费年限,补缴的钱全部进入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不划入个人医疗账户,与个人没有任何关系。
越早补缴,补缴的金额就越少。
一次性补缴至医保缴费年限的金额与当年执行的社平工资挂钩,按往年的社平工资推算,每年的社平工资都在上涨。所以如果经济能力允许,越早补缴金额就越少,也可以越早享受职工医疗退休待遇。
医疗退休还能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当地的医保政策而定,各地略有不同,在厦门,办理完职工医疗退休,每年度医保中心还会按其上年度的退休金金额的8%划拨金额到参保人员的医疗账户上,供参保人员就医购药使用,其报销比例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比非常高。
拓展资料:
退休人员医保政策
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制度的初衷,是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退休职工一般患病较多,而退休后收入低医疗负担较重,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做出了贡献因而不需缴费。同时,这一设计也可以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补足到最低缴费年限,方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补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按月延长缴费。一次性补缴的具体办法,按当地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法
可以一次性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补足到最低缴费年限,方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补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按月延长缴费。一次性补缴的具体办法,按当地规定执行。
拓展资料: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百度百科
医保在退休后一次性补交,是可以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所以,第二,企业缴费人员,退休前医保缴费没有达到规定缴费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补缴。
第二,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前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只能在退休后继续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在办理退休前,医保缴费年限没有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行允许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而是先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可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后,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而终身享受医保待遇。
可以一次性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必须补足到最低缴费年限,方才可以不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补足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也可以按月延长缴费。一次性补缴的具体办法,按当地规定执行。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用政策问答(社会保险)》
二、社会保险
(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2、职工符合退休(职)条件办理退休(职)手续时,达不到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的应该怎么办?
答: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其中,因单位欠缴造成,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按欠缴年度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其他原因造成,由本人以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补缴。
补缴所需费用,除因单位欠缴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补缴费用由单位和职工本人按规定比例共同负担外,其它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
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
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累计年限计算,享受当期医疗保险待遇,如实际缴费年限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退休后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