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人可以办理两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吗?

2024-12-04 14: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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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字面意义上来理解,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两个身份证,比如你身份证丢失后去补办,结果又找到了原来的身份证。但是身份证上的信息是唯一且固定的,特别是身份证号码,个人也只能持有一张有效的身份证,有了新的身份证后,旧的就已经失效了。如果一个人持有两张不同的有效身份证,那么这无疑属于违法行为。

回答(2):

个人有两个户口,名字身份证号码都不一样,派出所有权注销。
一、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注销其中一个户口。
二、 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四、《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扩展资料
户口注销条件:
一、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二、公民出国或前往、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三、死亡户口注销: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

回答(3):

可以是可以,但是用你真名字办的事真的身份证,不过你可以在派出所认识人的话,可以搞一张另一个身份证也就是另一个名字,不过用处不是很大。

回答(4):

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