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考录取要求规则:
2015年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基础上的统一考试制度。
2015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六门学科。其中,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 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5分以下不给等级。
须根据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按规定填报相应层次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未能达到相应层次高等学校录取要求的,其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无效。
考试分为四个成绩等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25~49分为D,50~69分为C,70~84分为B,85~100为A。c以上为通过。
各科都是c以上
不同的学校会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