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出部首的,是在汉代许慎的《说文解字》。
以下引自百度知道:
部首作为一个词最早出现在东汉时期。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首创部首。他以小篆为字形根据,建立540部,每部立一部首,共定540个部首。晋代吕忱的《字林》,南朝梁顾野王的《玉篇》,都是采用了和《说文解字》基本相同的部首。从东汉到魏晋时期的字书,所列的部首主要是作为义旁来统属字的意义范畴的。从众多的汉字形体结构中,分析归纳出某些相同的笔画构件,分别部类,列在它所统属的若干汉字之首,在汉字学中称之为“部首”。隋唐宋时期的字书多以韵排列汉字,如隋·陆法言《切韵》、唐·孙缅《唐韵》,宋·陈彭年《广韵》等。但这个时期的字书辞书出现了从检字法原则按字形偏旁来建立部首的现象。如,《龙龛手鉴》四卷,又称《龙龛手镜》。辽(公元997年)僧行均撰。部首按平上去入四声顺序排列,共242部,其中平声97部,上声60部,去声26部,入声59部。收录俗字较多。计收录26430余字。本书未收入大藏经中,故知者不多。从检字法原则按字形偏旁来建立部首的主要作用是为了便于排列和检查汉字。从明代开始检字法原则的部首便通行开来,《字汇》是明朝万历年间梅膺祚于万历43年(公元1615年)编纂的一部大型字典,共收字33179个。这部字典刊行之后,就连清朝学者朱弊尊在《重刊玉篇·序》里也大加称赞,评价为“今之塾师《说文》、《玉篇》皆置不问,兔园册子专稽于梅氏《字汇》。”《字汇》在字典编纂上的第一大功绩,就是把《说文》、《玉篇》等传统的部首、偏旁进行了大量的认真归纳和编排,并作为检字法,创制了把214部首从一画至十七画,按地支顺序分十二卷(另外又专设一附件为末卷)的排列方法。这就非常便利于查阅,明代崇祯末年国子监生张自烈编撰的《正字通》。所分部首与梅膺祚《字汇》相同,凡214部部首次序和每部之内的字次都按笔画多少来排,这也跟《字汇》一样,但是《字汇》注释比较简单,而《正字通》繁博得多。从此之后,清代修《康熙字典》,1915年出版的《中华大字典》,1915年出版的《辞 源》,1947年《辞 海》均采用214部首。同时,梅氏的“化繁为简”的原则,也是符合造字的原则,其影响也是深远的. 1983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原国家出版局颁布了《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规定了201部。但这一“草案”提出了各类字典或词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变通,所以,现在,大家常见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共设有201部,而《新华字典》则分为189部。《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是以《康熙字典》的214部为基础加以调整,删去了8部,合并了6部,实有200部。部首数目和内容的不统一也造成了同一汉字在不同辞书中的归部不同,给查检带来不便,也不符合汉字排检标准化的要求,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在小学语文教学中,“部首”这个术语因使用场合不同而存在两种含义。识字教学中所说的“部首”,通常是指合体字的表义偏旁,分析字形时常提到的“三点水”(氵)、“提手旁”(扌)“四点底”(灬)等,就是这类部首。这类部首是合体字的构字部件,能够帮助学生了解字义,可以叫做“识字部首”。《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都有“部首检字表”。在教学生用部首查字法查字典时,也用到“部首”这个词语,在这种情况下所说的部首可以叫做“检字部首”。 识字部首同检字部首大部分是重合的,如“提”字,识字部首是“扌”(称“提手旁”),检字部首也是“扌”(称“扌部”)。两者虽然都叫“部首”,又大部分重合,却不是同一个概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区别:
首先是内涵不同。识字部首是表义偏旁、构字部件,检字部首是某一类字字字形上的共同标志。识字部首有“旁”、“头”、“ 底”、“框”、“心”五种类型,每一类型都有具体名称,如“言字旁(讠)”、“雨字头”(雨)、“马字底”(马)、“同字框(冂)”等,而检字部首统称为“某部”,如“丶部”、“亻部”、“亠部”等。
其次是作用不同。识字部首有利于字形字义的识记,检字部首有利于字的检索。例如“雉”,是一种鸟,按识字来说,只能归入“隹字旁”,但在字典的检字目录里可以归入“矢部”,另如“席”、“堂”、“耀”、“功”、“恙”等字,按识字来说,只能分别归入“巾字底”、“土字底”、“光字旁”、“力字旁”、“心字底”,但在字典的检字目录里却可以归入“广部”、“部”、“羽部”、“工部”、“羊部”。
再次是固定程度不同。识字部首是固定的,例如“语”字,不管在哪里都可以说它的部首是“言字旁"(讠);检字部首是临时性的,例如“臻"字和“恭”字,在检字目录里都属“—部",离开检字目录这个环境,谁也不会说它们的部首是“横部"。
另外,两种部首涉及的范围也不同。识字部首范围小,只有合体字才有识字部首;检字部首范围大,合体字的部件、独体字的笔画、合体字的笔画,都能作为检字部首。例如“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