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商品,若卖100元可赚25%,若卖120元,可赚.................

2024-10-29 17: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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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成本 100÷(1+25%)=80元
可以赚 (120-80)÷80=50%
选B
拓展资料
利润是企业家的经营成果,是企业经营效果的综合反映,也是其最终成果的具体体现。
利润实际上来源于资本家用可变资本购买的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也就是雇佣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即可变资本的增殖额。但却在现象上表现为资本家全部预付资本所带来的增加额。
同时,因为剩余价值实现为货币是在商品的生产过程完成以后才出现的,它又进一步被看作是资本家为了生产商品所投入的全部预付资本即所用资本(包括尚不计入成本价格的那些固定资本)带来的。
不仅如此,商品从生产过程进入流通过程,为了从事销售活动还要追加资本(包括纯粹流通费用),因此,剩余价值不仅被看作是在生产领域中的全部预付资本带来的,而且还被看作是包括预付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的全部资本共同带来的。
从资本的总公式G-W-G′来看,剩余价值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尔后又是在流通过程中实现的。
所以在资本家看来,剩余价值这一增殖额是全部预付资本带来的,因为,①就所费的资本来说,为了生产商品,他不仅以预付资本购买了劳动力,而且还购买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掉的各种生产资料,这些所费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都加入成本价格的形成;
②就所用资本来说,预付资本所购买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资本家的指挥监督下,在生产过程中结合起来,发挥着生产剩余价值的职能,不仅所费资本参与了剩余价值的形成,而且全部预付资本作为生产的物质要素(包括那些尚未耗费的固定资本),都进入了生产的全过程,参与了剩余价值的形成过程,因此,全部预付资本都应该得到报酬。

回答(2):

可赚50%。
一;买卖,一般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会签订买卖合同,买卖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为。一物数卖,自古有之,有物价波动之际,最为常见,而此实际多出于罔顾信用,图谋私利。它由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三要素构成。因此凡调整有关买卖主体、买卖客体、买卖内容的法律规范均属买卖法的内容。其中买卖原则上不过使债权发生效力,故出卖人就特定物同时或顺次与数买受人处理买卖契约,为可能,此时称为二重买卖。
二;买卖合同法的法律特征包括:
①财产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这是买卖合同法的主要法律特征,也是买卖合同法的主要法律后果,故买卖合同法是民事主体取得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手段。
②买卖合同法是有偿的双务合同法。买受人以支付一定价款的义务,取得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也因为有收受相对应价款的权利,而失去了其出卖财产的所有权。三;买卖合同法属诺成合同法。除法律或合同法另有规定外,买卖双方意思表示达成协议时,无须交付实物,买卖合同法即告成立。在买卖合同法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将标的物及其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符合标准。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是:按规定数额及期限支付价款;按规定受领标的物。分期付款买卖作为买卖合同的特殊形式,早在古罗马时就已存在。在现代商品交易活动中,分期付款买卖所占的地位越来越重要,特别是在房屋及高档耐用消费品的买卖中更是屡见不鲜,成为商家促销商品和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种有效手段。因此,现代各国都非常重视分期付款买卖,并纷纷通过立法规范这种特殊的买卖合同。
四;分期付款买卖之所以会受到广泛的重视,其原因就在于它具有普通买卖所不具有的特性和特有的应用价值。一方面,就买受人而言,只需要支付少量的资金(第一次分期金),就可以从出卖人手中得到价值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商品而即时加以使用,这实际上就增强了消费者的购买力,解决了消费者的需求与实际购买力之间的矛盾,同时也就大大地刺激了消费者的购买欲望;另一方面,就出卖人而言,由于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商品的销售量大大提高,出卖人也因此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可见,分期付款买卖对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皆有益处。消费者购买力的增强和销售者销售量的提高,必然会极大地促进市场的繁荣,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回答(3):

设进价为X元,根据题意:X+25%X=100解得X=80,进价的时候是80元,卖100块钱就是赚了20元,20元就是进价80元的25%.现在卖120元,也就赚了40元,40元就是进价80元的50%。所以赚了50%

回答(4):

成本 100÷(1+25%)=80元
可以赚 (120-80)÷80=50%

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