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安全员没有过错,则没有责任,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就要受到厂里的追偿。
根据目前大多数企事业单位实行的“连坐法”,安全员被处理首当其冲。
但是,安全员按照企业规定职责做到了现场安全制度的落实,并切实做到了检查、监督、汇报,这个处理就点到为止。
但如果这个企业较小,没有安全科,完全需要安全员制定出各项安全责任制度的话,对安全员的素质要求就非常高了。没有相关制度,就谈不上检查监督汇报,就会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届时发生尤其是重大事故,谁都无法说会要承担哪些责任,准备好做领导的替罪羊吧。
要按事故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