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前期与北京鑫宇公司签订微波炉销售合同,合同价为513元/台,共300台,商品尚未发出。现在市场上微波炉价格上涨,每台进价上升到573元/台,按合同要求若不按期送货,将赔偿违约金14920元。(提示:合同变为亏损合同)
不发货,赔偿违约金14920元;发货亏损大于违约金成本
借:营业外支出 14920
贷:预计负债——赔偿违约金 14920
进价大于销售价,发货亏损=(573-513)*300=18000元
不发货,赔偿违约金14920元;
发货亏损大于违约金成本,选择违约;
借:营业外支出 14920
贷:银行存款 14920
我觉得不用做任何分录
首先我觉得前期签订的销售合同并不能确认收入,因为明显不是不可撤销合同,支付违约金就可撤销合同。所以风险报酬并没有转移。如果到时候真的违约了,就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就可以了
是假设,如何做分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