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调控:对于“双向调控”的具体思路,各方人士给出了多种解读,但大致不外乎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楼市调控政策将呈现出“差别化”的特征,热点城市的投资投机需求将继续被抑制,非热点城市的调控则会相对放松;
其二,继续强调保障房工作,强化共有产权房在保障房领域的市场地位,通过“双轨制”解决城镇化后顾之忧;
其三,在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与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仍会并存,但前者将会日益弱化,后两种手段会逐渐突出。
扩展资料:
宏观调控是对整个市场经济的调控,调控的领域自然是整个市场经济。着重关注以下方面。
1、有关国家整体经济布局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
凡是涉及国家整体经济布局,就是宏观经济调控法要监管、调整的问题。另外,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产业,或者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宏观经济调控法所要干预的领域。
2、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
将宏观经济调控界定在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体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作用。
3、私人的力量不愿意进入的领域
对私人的力量不愿意进入的或者单个私人的力量难以办好的方面,政府需要直接进入或者以适当的方式促成私人进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宏观调控
双向调控:对于“双向调控”的具体思路,各方人士给出了多种解读,但大致不外乎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楼市调控政策将呈现出“差别化”的特征,热点城市的投资投机需求将继续被抑制,非热点城市的调控则会相对放松;
其二,继续强调保障房工作,强化共有产权房在保障房领域的市场地位,通过“双轨制”解决城镇化后顾之忧;
其三,在长效调控机制尚未出台之前,以限购为主的行政化手段与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仍会并存,但前者将会日益弱化,后两种手段会逐渐突出。
扩展资料:
宏观调控是对整个市场经济的调控,调控的领域自然是整个市场经济。着重关注以下方面。
1、有关国家整体经济布局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领域。
凡是涉及国家整体经济布局,就是宏观经济调控法要监管、调整的问题。另外,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产业,或者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也是宏观经济调控法所要干预的领域。
2、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
将宏观经济调控界定在容易产生“市场失灵”的经济领域,体现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作用。
3、私人的力量不愿意进入的领域
对私人的力量不愿意进入的或者单个私人的力量难以办好的方面,政府需要直接进入或者以适当的方式促成私人进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宏观调控
关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房地产业的发展对宏观经济稳定与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可以说成也房地产,败也房地产。近期对房地产业采取的一系列调控措施是必要的,正在收到积极成效。对于下阶段的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需要把握好几个关系。 一是抑制投机需求与保护合理需求的关系。抑制投机需求是当前的紧迫任务,而保护合理需求则是长期的任务。在落实国务院有关部委关于房地产业调控的各项措施时,要真正做到有保有压,区别对待,挤出房地产领域的泡沫,调整房地产的供求结构,增加中低档房的供给,防止房地产市场的剧烈波动对宏观经济的冲击。 二是局部和全局的关系。房地产业的区域性、非流动性的特点决定了不同城市之间的差异。总体上看,前几年在城市化进程中,各地都程度不同地出现房地产过热的现象。但不同城市过热的严重程度,时间起点差别比较大。总体上看,矛盾的主要焦点突出表现在长三角地区和部分省会城市。因此,在调控过程中,要抓住重点地区,解决这些地区的过热问题。对于一般地区和城市,不可采用相同的尺度,无论从政策的制定还是政策的执行上都要防止一刀切。避免抑制合理需求。 三是房地产业的调控与其它调控的关系。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是宏观经济运行和经济体制中一系列问题的综合反映,不是孤立现象,需要综合治理。比如,资本市场萎缩,投资渠道不畅的问题,汇率、利率、税率等经济参数扭曲的问题,超越地方实际条件,盲目推进城市化的问题等等。因此,对房地产业调控的同时,要解决资本市场、土地市场中的问题,理顺经济参数等,真正从源头上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2011年楼市调控政策:4月:新政落实至4月,各地政策执行均较为严格,4月份以来,信贷政策进一步收紧,中央再出政策干预商品房交易秩序,政策紧缩的基调仍持续。 5月:1月份国八条出台至今已有4个月,从近期出台的诸如一房一价等政策来看,由于执行和监督难度普遍较大,所以对市场的直接影响均比较有限,因此从总体来看,当前这个时间段,楼市已逐渐进入调控政策的空档期。 6月:回首整个2011年上半年,国内房地产调控全面升级,限购限贷、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到近期部分城市开始限价,政府越来越倾向于利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楼市,从重点城市市场成交反馈来看,政策影响不可谓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