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中国人在日本结婚,现在想离婚,可是一方坚决不同意,该怎么办?

2025-04-13 22: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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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在中国大陆诉讼离婚,没有那样的赔偿限制。就离婚问题,如双方协商成功,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债务承担问题达成协议,可去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如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你应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婚姻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可以在中国起诉离婚,按照中国的法律处理。无论分居多少年都不会自动离婚,离婚必须由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分居两年法院应当判决离婚,而不是判不离。

要不要索赔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在上海精神损害赔偿不会超过5万元。如果一方不存在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情况是不可以要求索赔的,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针对您的问题,还是建议您亲自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为好。可以进一步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