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已退税的货物部分退回,该怎么操作?

2024-11-18 23: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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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内收齐出口货物单证”,是指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在90天内取得报关单黄单并向税务局申报。超过90天,视同内销处理,征收增值税。
“180天”是允许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在180天内取得外汇核销单并上交税务局。也就是说货物报关出口后,收取外汇并结汇时间上可延迟到180天内(当然不可能到第180天)。
一句话,90天是对报关单黄单,180天是对外汇核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