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2013年9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报告,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即2013年10月16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但是,你没有依法辞职,却在14日擅自旷工而离职。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则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0月1~7日国庆放假调休,属于有薪假期。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给的,国庆节市国家法定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