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珠海市斗门区为例,小学生转学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地址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四项内容。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二项内容。
3、父母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常住人口由居住地镇或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证明;流动人口凭流动人口计生服务证到现暂住地镇或街道办计生部门出具证明。
4、学籍卡。
5、转学证明。
小学生转入程序
1、本市户籍学生:家长申请——转出学校意见——转入学校意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2、外省(市)户籍学生:家长申请——转入学校意见——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3、办理时间:每年7月1日至7月6日到学校申请。
以上内容参考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中小学入学、转学办法
答:(1)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3)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直接到转入地所属小学联系; (4)接收学校核准同意后,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5)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才能申请办理转学。小学学生转学一般在学期结束一周内办理登记手续,新学期开学前办理转学手续。
办事流程是:1.
在学期结束前一周,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户籍所辖的小学联系、登记学位;咨询具体办理转学手续的时间;2.确定转入学校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3.转出学校凭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函开具转学证明,提供学籍资料,并将有关转学资料录入计算机;4.转入学校凭转学证明及学籍资料接收学生,并办理有关手续。
家长需提交的材料包括:1.学生的转学联系函;2.学生本人和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居住住房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合法的租赁合同);3.广州市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价手册或学生手册;4.学生健康档案卡(或广州市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以我们学校为例,先要联系接收学校开一个接收证明,然后交给现在的学校。在开学报名的时候到原学校索要转学联系表和全国学籍号,把这些材料和孩子的学生手册带去给要转入的学校。
小学生转学需要什么手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