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拿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申请书(和前述证件复印件,下略)到上一级公安分局签名、盖章。3、拿上述证件到再上一级公安局办理准迁证(两份).4、拿上述证件到原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提供一份准迁证),派出所开出迁移证,注销原户口。5、拿上述证件到申请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6、办理新的身份证、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