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人大制度优越性在基层的具体体现。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基层人大工作者的职责,也是全面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在工作中,要准确把握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特点,结合乡镇的实际情况,使人大工作更好地服务乡镇的中心工作。 一、要定准位。乡镇人大工作与乡党委、政府的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事乡镇人大工作时要正确定准人大工作在全乡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结合,做好人大工作与做好全乡工作的有机结合,不孤立地做工作,不简单地寻求位置。要正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从事人大工作的同时也还担负着乡镇其它的重要工作,很多时候人大工作与乡镇其它工作是一并推进的。在这种特定的工作环境中,乡镇人大工作人员既要做好本职工作,又要积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要求乡镇人大主席要定准位,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相互兼顾,既要种“自家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在工作上突出重点,达到人大工作和乡镇其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在定准工作位置的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好与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要牢固树立党领导的观念,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争取乡镇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及时了解党委的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准确地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乡镇人大与乡镇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工作中乡镇人大要做到坚持依法办事,坚持监督大事,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在人大职权范围内选择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开展工作监督,帮助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要把好度。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这是法律赋予乡镇人大的权利和职责。乡镇人大作为国家基层权力机关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在工作中,要善于把好度,要着眼全局,从整体利益出发,不以个人的好恶来判断是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保证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顺利实现。要牢固树立“民本”思想,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针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做到权为民所用,使人大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好地服务群众。要坚持依法行使职权,既要代表人民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又不能越俎代庖乱做主。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较强,各项工作都必须“虚”事“实”做,做出成效,不能图省事,不讲法律和程序。 三、要服好务。做好乡镇人大工作,代表工作是基础。人大代表是乡镇人大与人民群众进行沟通的纽带,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民情民意重要渠道。因此,乡镇人大要极力为代表履行职责服好务。一方面,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的意见、建议,维护代表权益,支持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同时要加强与选民的联系,经常与代表到选民中去倾听呼声,关注群众反响的热点难点问题,情系选民,反映民声,为民服务。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要经常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考察、培训活动拓宽代表视野,提高代表素质;要组织好代表争先创优活动,调动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让代表在各自的领域争先创优,成为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要通过为代表服务,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扩大代表影响力、辐射力等 有效途径,有力地推进基层民主,发挥乡镇人大应有的作用。(桂东县普乐乡人大 胡志强) 邮编 42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