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策,是应当给予办理的。流程上是不能越级的。
你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在于结婚了,但你媳妇山东原户籍村和镇计生办没有及时登记管理,属于他们的失责,这个问题是要纳入全年考核的,如果有孩子了没上报,那问题更大了。所以不能因为你一人影响其全年评优考核吧?!
解决办法: 直接到他们县计生办,记着找县计生办的法规科(专管计生疑难投诉问题的别的科室不好使)咨询反映情况,如果,符合政策,会有专人电话给你去下面核实情况并指导他们给你办理。 顺祝好运!
原则上是乡里或镇计生办办理,如果你县里有人帮忙,说不定也可以绕过乡镇。具体办理,带上结婚证和身份证找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开初婚初育证明(要花点钱或给两盒烟,你懂的,现在村里也不好办事。这个步骤就类似报新婚。),然后拿着初婚初育证明到乡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那后要体检(也可能是约到另外时间那你就多跑趟),体检完事就可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估计要隔段时间才可以拿到。不过给不给办最终还是接待的人愿不愿意,办也能办,说不给办让你到长期居住地办也可以,所以最好找个认识的人疏通一下。实在不行,你就多跑几趟,多磨几回,多说点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