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过渡费如何计算

2024-11-05 0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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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在拆迁中,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被拆迁人如果自行安排住处的话,拆迁人应要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支付的过渡费是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计算。

比如被拆迁人被拆的房屋是50平米,而当地这项费用是8块的话,则拆迁人每月向被拆迁人支付400元,也可以一次性支付N个月或者一年。

当拆迁人超过合同约定的还建房屋时间的,每个月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过渡费会按一定数量提高。

2、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段穗三十二条规定,拆迁人不得擅自延长过渡期限,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按时腾退周转房。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周转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和缺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第三十三握棚卜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时安置补助费

回答(2):

答:拆迁人应当一次性支付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6个月的过渡费。 答:拆迁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亏余过18个月,过渡费按实际过渡期限结算,有一个月补一个月。 答:不足15天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答: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拆迁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被拆迁人则态或者房屋承租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答: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制度是指被拆迁人仅有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政府规定的标准,拆迁人按照拆迁补偿最低标准进行补偿的一种保障制度。 答:竣工之日按以下标准确定: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孙空源;无竣工验收报告的,以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之日为竣工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