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证据但有事实的条件下怎么去告一个人?

2024-11-17 02: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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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起诉一个人,首先你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在这里,你需要知道被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在这里特别是被告的住址,也就是经常居住地,明确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为了确定管辖法院。因为按照民事诉讼一般的管辖原则,也就是原告就被告,所以,被告的住址明确了,你也就知道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对方。


2、明确被告以后你需要写诉状,在此很多人不会写民事起诉状,如果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一般的诉状在网上都有模板,下载相应模板后根据你自己的案情去填充即可,民事起诉状主要写清楚你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可,不需要长篇大论。

3、准备案件基本的证据材料。虽然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时只需要对案件进行初始的审查,但是,你也应该提供初始的证据材料,比如说民间借贷案件,你需要提供借条、转账凭证等证据,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成立的材料。

4、立案。去管辖法院立案后等法院通知对方应诉、约定开庭时间等。

5、立案以后案件从立案到分给具体的承办人往往需要一周左右时间,承办法官拿到案件后会依法送达对方,送达以后会安排开庭、调解。在此期间,你可以整理你的证据,此时你需要将证据原件及复印件均完整的整理好,开庭时候也需要提供对方一份证据。如果双方可以调解,那么,法院依法按照双方意愿制作调解书后调解结案,如果调解不成,法院会依法判决。

6、开庭完毕,当你拿到胜诉地判决书,在经过十五天的上诉期,双方都没有上诉的情况下判决书就生效,生效以后如果对方仍然未依法履行义务,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到位以后案件也就真正结束了。

总结:案件从立案起诉到执行完毕,需要很长时间,在此你可能需要耗费大量时间成本,在此提醒大家,打官司需要成本,如果能够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不要轻易打官司,当然如果实在无法协商,则依法起诉维权,切不可采用违法手段去维权!

回答(2):

有事实没有证据怎么办?

  一、没有证据不影响法院立案

  首先要说明的是,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于民事案件,只要原告有资格、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人民法院管辖,没有证据法院也是会立案的,没有证据不影响立案。

  立案登记制,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证据只是能决定你官司能否打赢,并且,对于一方当事人没有证据支持的事实和诉讼请求,只要对方当事人认可,法院就可以支持。

  二、没有证据可申请法院调取、收集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应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有以下几类: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

  2、应当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

  3、当事人双方提出的影响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材料相互矛盾,经过庭审质证无法认定其效力的;

  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自行调查收集的其他证据。

  三、这些诉讼可以不用举证

  这几个特殊官司,对方负有举证的责任。在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

  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有关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责任的。如子女抚养费的诉请等,若被告反驳,由被告举证。

  四、注意,复制件、亲属也可作证

  一般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当然,复制件的证明力不及原件。

  但是,证据材料虽为复制件,有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印证,或者与原件、原物核对过,或只要对方当事人予以承认,便可作为甚至可以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同时,当事人亲属也可以作为证人,即使,其提供证言的证明力显然低于其他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回答(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证据也可以采用当事人的陈述,虽然说胜诉的把握不大,但是在没有证据的时候,也只有采用当事人的陈述。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就是找以为好点的律师来帮你去打官司。

回答(4):

所谓事实,是指法律事实,按照先行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应当提供所主张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即使有事实,也可能存在败诉的风险,除非被告自己承认你所说的“事实”。

回答(5):

事实就是证据,证据分人证,物证。找一些当事人把事实以书面的形式写下来,签上字,就是物证,当事人就是人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