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民族特色有哪些

2024-11-30 07: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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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在体现世界各民族文化发展的共性中,又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受此影响,中国古代的哲学、历史学、文学等人文科学各领域,也各自表现出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但是在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中,却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西方化的色彩。自“五四”以来,我们的文学理论体系逐渐西方化了,现当代文学批评体系西方化了,古代文学批评体系也在不自觉中西方化了。在古代文学研究著作中的表述语言,表面看起来还有一定的传统色彩,但是基本的理论术语却是西方的。这些西方的理论有助于我们在世界范围内认识中国文学,但是从根本上却不可能很好地解释中国古代文学现象,反而使人们对于中国古代文学规律的认识越来越模糊,越来越偏离历史的事实和民族的传统,失去了民族的特色。新世纪的中国古代文学研究如何坚持中国文化传统?这应该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任务。要改变现在的古代文学研究模式,不仅需要我们在理论方面进行充分的探讨,更重要的还是结合中国文学的特色而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实践。最近,有幸拜读了杨树增教授的《中国历史文学史》,给了我极大的启发,我想以此为题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中,历史与文学始终有着不解之缘。无论哪种形式的文学,总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说起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国文学,我们也总是习惯于按朝代或时代来对其进行划分,如先秦文学、两汉文学、唐宋文学、近代文学等等。中国人早就认识到了文学的发展和时代变化之间的关系,刘勰在《文心雕龙·时序篇》中说得好:“时运交移,质文代变”,自“昔在陶唐”到“皇齐驭宝”,“蔚映十代,辞采九变”,于是,“凡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说法,就不仅仅是人们描述中国文学发展史的常用话语,同时也成为对其进行研究的重要思想指导。 但是要说起中国文学与历史的关系,还远远不是如此简单。文学的产生与发展不但受制于历史的变化,其内容和形式有时竟也与史学不分,亦文亦史,亦史亦文。在中国的上古时期亦即先秦时期,以《春秋》、《左传》等为代表的中国早期的历史著作,同时也被我们称之为“历史散文”或曰“史传文学”;反过来,像《诗经》这样的文学作品,也被历史研究者视为最珍贵最可靠的上古历史文献,其中有些作品就直接被后世称之为“史诗”,正所谓“六经皆史”、“六经皆文”。到了汉代以后,虽然随着学术的分化而使中国的正统史学与文学的关系越来越远,但是用文学来演绎历史或者把历史作为文学题材的现象并没有消失。从远在先秦的《穆天子传》、《晏子春秋》开始而形成的杂史杂传传统,到汉代以后蔚为大观,出现了袁康、吴平的《越绝书》、赵晔的《吴越春秋》、佚名的《汉武帝故事》、刘向的《列女传》等一系列著作。由此而往,魏晋南北朝有轶事类小说;隋唐以后有历史人物传奇;宋代有讲史话本;元代有历史戏剧;明代有历史演义小说;清代有历史题材的说唱;现当代有历史回忆录、历史题材的电影和电视剧等等。它们的内容是“历史”的,形式是“文学”的,“文”与“史”在它们身上如水乳交融一般,永远也不可能分开,这无疑是一种重要的中国文化现象。 遗憾的是,多年来我们虽然在断代文学史和分体文学史的研究中不断地涉及这种现象,其中一些作品,也是传统文学研究的重要对象,可是我们并没有把它们当成一种特殊的中国文化现象来认识,自然也没有人来揭示它的艺术特质,对它的发生发展过程进行详细的考察。这对于全面地认识中国文学传统来讲,不能不说是一个缺陷。杨树增教授以其敏锐的学术眼光,看到了这一文学现象的重要性,并率先对它展开了系统的研究。他把这一类型的文学统称为“历史文学”,第一次对它的特质进行了具有科学意义的界定,对其发生发展的历史进行了粗线条的描述,并写出了第一部《中国历史文学史》(先秦两汉卷),这无疑是一项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工作。 “中国历史文学”是中国历史与文学的完美结合,它既是以文学的笔法书写的历史,又是以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它在先秦时期就达到了相当的高度,这正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特征:由于自夏商周三代以来中国就逐步进入了“理性社会”,原本十分丰富的中国神话传说被过早地湮灭;而史官文化的发达则使中国人很早就形成了重史的传统。这使先秦时期的中国没有产生像古希腊那样长篇的史诗,可是却产生了希腊人无法企及的历史著作。如果说,正因为古希腊的神话与史诗的出现才会给西方文学提供了“丰富的土壤和武库”,从而奠定了西方文学的文化传统,那么在中国,也正因为史官文化的发达,才使得先秦的历史文学成为中国后世小说、戏曲等的重要文化源头,甚至使其成为中国后世诗词曲唱等文学样式的“丰富的土壤和武库”。我以为,杨树增教授以此为切入点来研究中国文学,其意义是相当重要的。他不仅为中国历史文学的本质给予定性,写出了第一部具有开创意义的中国历史文学史,而且还从一个新的角度揭示了中国文学独特的发生过程、发展规律,有利于从世界文化的范围内来更好地认识中国文学的内容形式及其鲜明的民族特色,确立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中的独特地位。 我们知道,中国文学史作为一门新的学科,是在西方文学史观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因而对中国文学史规律的认识,在不知不觉中也受到了西方文化中心论的影响,这使得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习惯于按西方文学史的发展之路来评价和衡量中国文学史的发展。例如关于史诗,曾经有许多学者以古希腊的长篇史诗为标准,认定中国古代没有史诗,这甚至被看成是中国古代文学不发达的标志。这种论断自然是错误的,因而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诗经》中的《生民》、《公刘》、《玄鸟》、《长发》等诗,就是中国古代的史诗,它们虽然没有古希腊史诗的长度,但是却具备史诗的全部要素。这种解释自然是有道理的。毋庸讳言,《生民》、《公刘》等史诗在规模的宏伟和内容的丰富上远不能与荷马史诗相比,若以此来进行比较,仍然不能说中国的古代史诗与同时期的古希腊的史诗一样伟大。但我们并不能以此作为评价中国古代文学是否发达的标准,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这种比较中,人们还是在不自觉中受制于西方文学的评判体系,仍然没有脱离西方文学中心论的偏见。而杨树增教授的研究则完全立足于中国文化传统的实际,他以充分的事实说明,中国文学是在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文化传统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有着独特的发生发展之路。这正如同杨树增教授所说:我国古代神话史诗的不发达,“这与其说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短处’,不如将它视为我们民族文化的一个特点。中国文学有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中国不曾发展出繁荣的神话文学、在荷马史诗的时期也没有产生出具有大型规模的叙事诗,但中国在当时却找到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它那种全面、详尽地反映历史大变革的能力,甚至超过了荷马史诗”。因此,我们不必为中国没有产生古希腊那样的长篇史诗而自卑,而应该为中国有如此悠久的历史文学传统而骄傲。这对于站在世界范围内全面而又正确地认识中国的历史文学特色,其启示意义是极大的。 杨树增教授的《中国历史文学史》给我的启发,不仅仅是关于历史文学方面的,而且还有关于中国文学其他方面的内容。“历史文学”这一概念的提出之所以有意义,就因为它符合我们的民族文学传统,是在民族文学传统实际中概括出来的。他从民族文化的大背景方面着眼,从中国文化特征的早期探源开始,从文学与史学以及其它意识形态的网状联系中理出头绪,从纷繁复杂的中国文化现象中去把握其发展脉络。杨树增教授指出:“中国历史文学发展的内在脉络是中国历史文学特质的形成及其演化,只有把握了这一点,才能清理出一条清晰的中国历史文学自身发展的轨迹,这条轨迹要合乎中国历史文学内在的发展逻辑。当我们将中国历史文学特质的形成、演化置于中国社会历史进程中去加以观照时,便会发现:中国历史文学特质的形成不仅与社会的发展相联系,也与中国文学文体的演进相联系。”有了这样的理论指导和史的框架,杨树增教授自然就把过去文学研究中难以涉及到、或者虽有涉及却因为难以纳入传统的文学系统因而不可能进行深入研究的一些著作,如《山海经》、《穆天子传》、《晏子春秋》、《燕丹子》等纳入了一个完整的中国历史文学的范畴,并给它们设定了一个准确的文学史位置,同时得出了一些前人所未发的结论。由此推而广之,我们不仅可以揭示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学”的发展规律,也可以揭示诗歌、小说、戏曲、散文等中国其它文学样式的独特性及其发展规律。回想近一个世纪的中国文学研究之所以在一定程度上丧失了民族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没有从中国文学的实践中来研究它,而是用一套从西方引进来的文学概念来规范中国古代文学。本来,在中国古代,“文学”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它不仅仅包含现代学科意义上的狭义的文学,如诗歌、戏曲、小说等,还包含策论、章表、书记等其它在今天看来属于非文学的文体形式。中国古代的文学概念,用章太炎的话说,那就是:“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谓之文;论其法式,谓之文学。”这一说法,“五四”以来受到了严厉的批评,因为它缺乏现代的科学性,也和西方的文学观念不符。从积极的方面讲,“五四”以来的新文学观把过去不登大雅之堂的戏曲、小说正式纳入了文学的殿堂,使诗歌、散文、戏曲、小说成为并立而行的四种主要文学形式,从而把在今天看来不属于文学内容的东西如章表、书记甚至文字、训诂等东西排除在文学之外。但是从消极的方面讲,由于新的文学观念不是来自于对中国古代文学发展事实的充分尊重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而是用西方的理论和当代人对于文学的理解的基础上推衍出来后硬套在中国古代文学身上的。这样在概括中国古代文学时便不免有削足适履之感,用这种文学的概念来概括中国古代文学,并不符合中国古代文学发展的实际,因而也不能完整地描述解释中国古代文学现象,也不能很好地总结中国古代文学的发展规律。这起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用今天的文学观念来论述中国古代文学,必然要砍掉其中一大部分在今天看来不属于文学范畴的相当大一部分的内容,举例来讲,在中国古代的文学观念中,“文”是一个相当广泛的概念,它既包括今天所说的文学散文,还包括其它的政论应用等多种文章文体。可是在我们今天的文学史中,“散文”所占的比重是相当小的。而缺少了对散文这一古代文学重要内容的全面叙述,一部中国古代文学史还完整吗?第二,正因为我们用今天的西方的文学观念来规范古代的文学,所以也严重地影响了我们对于中国古代文学内容以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当前的文学史中,我们都把诗作为最典型的文学样式来研究。可是我们都知道,早自《诗经》时代开始,我们对诗就有着独特的理解。在古人看来,诗不仅承担着抒情娱乐的功能,而且还承担着教化的功能。在中国古人那里,作诗从来就不是一种纯粹的艺术活动,而是一种有着复杂意义的文化活动;要做一个好的诗人,首要的条件并不是看他掌握了多少艺术写作方面的技巧,而是修身到了何种境界,是否具有“原道”、“征圣”、“宗经”的本领。古人之所以把“诗三百”称之为“经”,就因为看到了它里面所包含的多种文化功能。“五四”以来,人们不再把“诗三百”当做“经”来看待,而只是当做一部普通的“文学作品”来研究,并美其名曰“恢复了《诗经》的本来面目”。现在我们应该仔细地想一想,这到底是“恢复”还是“破坏”了《诗经》的本来面目了。我以为,如果我们不从中国文化的独特视角去认识《诗经》,我们就不会正确地解读它,就不会理解中国诗学传统中最重要的两个概念“风雅”和“比兴”,也不会对中国诗歌的文化精神以及其历史发展做出合理的解释。由此而言,充分地重视中国文学中的文化传统,是我们实事求是地研究中国文学的重要前提。只有如此,我们才不会用现代人的概念来规范古人,把古人现代化,才真正体现了新世纪的科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