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员受贿怎么处理,负什么刑事责任?

2024-11-21 08:36: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无论是不是公务员,只要是受贿,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都构成刑法规定的受贿罪罪名,要负刑事责任。5000元以下的手党纪和政纪的处分。

  201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日发布。根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这条消息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网友质疑为何只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刑点,5000元以上才追究是不是意味着受贿者每次受贿不超过5000元就不受刑事追究了。

  按照有关法规,目前有86种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18日公布的正是这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其中部分是新制定的,其余的则是延续旧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就是延用早前执行的5000元立案标准。该标准的确认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关,其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则是数额较大的(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10万元以上),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由检察机关管辖,其中受贿罪立案标准在1997年刑法中明确为5000元。此后司法解释明确,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但因受赌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或强行索取财物的,也应追究刑事责任。5000元是累积概念,即使犯罪嫌疑人每次只收几百元,但多次累积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了。

  必须明确的是,所谓立案追诉意味着当事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达到5000元的起刑点,还有党纪和政纪处分。

回答(2):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3):

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能以个人名义执业,都是以所在中介组织名义执业,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是由中介组织的领导人员决定,所得利益也为单位所有,构成单位犯罪。
根据《刑法》第229条规定,对注册会计师依法惩处所设置的罪名有两类: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你说的情况可以按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回答(4):

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受贿情节不另定罪,加重法定刑。
需注意,如果该注会明知该企业错报财务是某犯罪行为而故意提供,构成相应犯罪的共犯。

回答(5):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