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12月签的劳动合同一年,2008年到期后续签3年和3年满后自动续签3年,这个算签3次

2024-11-29 00: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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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算签3次,严格意义上来讲只要你是和单位签订而不是和劳务派遣公司(可能存在每次派遣单位不一样),在签了2次的基础上,自动续签3年是有违背劳动法的,应该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单位不能无故裁你,而你可以随时离开,并且有补偿。但如果是自动续签3年,期间你主动选择离开的话,至少你失业金是没有的,至于说单位会不会给你补偿,看老板了。

回答(2):

算签三次。

回答(3):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故你的情况算3次合同,如果续签3年满了后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