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合同到期了,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就被宣布有瑕疵被解散了,后来房管局指派原物管公司继续在小区经营

2024-11-02 06: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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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业委会就是你们业主的代表,业主个人有什么权力代表整个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签合同?物业公司又怎么可能和你们每一位业主去签合同?所以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当然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你们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完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荒唐行为。

回答(2):

由于没有业委会,造成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在政府要求下提供了物业服务,属于提供了事实物业服务,业主应该承担物业费。

回答(3):

不管有没有物业服务合同,但有事实服务的行为,法院也会保护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