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的税务处理

2024-11-16 06: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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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学一下文件就清楚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29号)》中,国家对旧机动车增值税做了新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回答(2):

税率没错 销售固定资产减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