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是由居委会出具的,一般由房东拿着房产证陪着你去开,居委会应该给你开。不过中国的国情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居委会主任死活不给你开你也没办法。如果是为了办理居住证,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拿着租赁合同和房东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开一个”房产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效力和居住证明是一样的。要是房东也不愿意给你办租赁登记备案,你就只有换房东一条路了。当然直接买房是最彻底的解决方案。
该项在当事人在居住地拟居住6个月或者以上的:
1、可以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劳动合同、或者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2、去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暂住登记(居住6个月以后,再凭上述证件及暂住登记证明办理居住证);
3、该项在《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8--15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应遵照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
第八条(受理机构)
需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申请人可以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第九条(申办条件和材料)
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
(二)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者因投靠具有本市户籍亲属、就读、进修等需要在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办条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对申办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这个派出所肯定不开的。但是居委会应该会开呀。你是不是没拿租房合同什么的?
如果您想开个居住证明,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1. 联系居委会或派出所:您可以联系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说明您的情况和需求,并询问是否可以开具居住证明。
2. 提供相关证明:如果您无法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可以提供其他相关证明,如租房合同、水电费单据等,以证明您在该地区居住。
3. 协商解决:如果居委会或派出所无法开具居住证明,您可以尝试与他们协商解决,如提供相关证明、说明情况等。
4.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您需要尽可能提供更多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居委会或派出所能够更好地了解情况并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