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冲突。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国家励志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扩展资料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
6、社会能力,工作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群众基础;
7、无其他不良嗜好和不适合该荣誉称号的表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励志奖学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助学金
关于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国家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没有人数限制,在困难数据库中困难等级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的学生都可以申请。申请材料一定要规范,要求详见《关于评审2009学年上海大学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上的学院审核意见一栏,请大家写明资助等级和日期,签字和盖章我会统一处理。3、请大家提醒申请的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时候,务必要和困难登记表上所填写的一致,尤其是各种收入国家励志奖学金: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不冲突;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在困难学生数据库中;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上海市奖学金;09级学生今年不参评。2、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成绩优秀或成绩有明显进步,如果名额报不满不要勉强,年级间调整。3、申请材料要规范,要求详见《关于评审2009上海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不矛盾的…二者可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