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以补偿金的2倍计算,应支付6个月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47、87条
2、工资及社保等只能发到你实际工作的最后一天,如果部门经理通知你停职,你就开始停职,就计算到通知停职的那一天。你实际工作时间都要支付你的工资。
3、公司应当支付1个月带通金。劳动合同法40条
你有录音、电子往来邮件、人证,对你应该是很有利的,申请仲裁基本可以胜诉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本人是2010年12月14日计入该公司,13年6月19日部门部门经理让我停职,从停职后再未发放我的工资、未按时缴纳我的社保。截至今日仍不管不问。
我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
1.公司是不是应该支付我违约赔偿金(补偿金的2倍)?应支付我几个月的赔偿金?
部门经理让你停职你就没去上班了?你现在有什么证据证明是经理部让你去上班的?如果没有,你得不到补偿。并且很可能单位还反咬你一口。未经请假,擅自旷工。
当务之急,找到单位让你停职的证据。注意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
找不到的话你就继续上班去,他肯定不让你上班,现场录制下来。这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得2倍补偿,详情见劳动合同法87条
2.公司应补发我被停职后的工资、补缴我的社保,应该补发到什么时候?是截止到我提出仲裁之日起?还是截止仲裁结束之时?
到申请仲裁之日
3.我的情况,公司是否应支付我待通知金(一个月工资)?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提前通知得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谢谢!!!!!!!请根据我的情况解释详细点!!!谢谢
你好,第一,如果公司确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金作为赔偿金;经济性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第二,关于补发工资,在经理让你停职时,是否为停职留薪的情况,如果是应该支付你到劳动合同解除时。
第三,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是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是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能主张经济性补偿金。综上所述,要看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你上诉至人民法院,可以主张你所写的所有赔偿金等,等待法院判决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