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支付结算中的银行汇票和支票的背书形式是什么意思?

背书是什么意思?读作什么?
2024-11-28 11: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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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存入当地出票应行,由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的票据.适用于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都可以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帐,填明"现金"字样的影行汇票还可以用于支取现金.银行汇票的付款期限一般为出票日起一个月内,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不获付款的,持票人应当在票据权利时效内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持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支票是单位或个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结算时同城结算中应用较广泛的一种.支票印有现金的为现金支票,印有转帐的为转帐支票.无任何字样的为普通支票,即可用于支付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化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能支取现金.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十日内,超过提示付款期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背书是一种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称为背书人,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 被背书人是汇票的受让人,他有权取得背书人对票据的一切权利。表现为:(1)被背书人可以用自己的名义向付款人要求承兑、付款,也可以将汇票再经背书转让他人。(2)当汇票遭到拒付时,被背书人有权向其直接的背书人以及曾在汇票上签名的其他背书人直至出票人进行追索。

回答(2):

1.背书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回答(3):

持票人将票给你,你就是背书人,你把票给我,我是背背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