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房产证和土地证,但土地证名字不是自己的,这样房子如果拆迁的话,是不是就没有保障

2024-12-02 2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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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规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成员共同所有,本集体成员享有所划分的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未经集体同意,宅基地是不能转让的。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也只能在本集体成员之内流转,本集体之外的人购买其房屋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说,第一;你不享有土地使用权;第二,你不是该村集体成员,你的房产买卖未经村集体同意,也未正式办理过户,你们的买卖也是无效的。因为拆迁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获得拆迁补偿的是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而不是使用人。房屋产权实行的是登记生效制度,未经登记就不能说是你的合法财产,也得不到法律应有的保护。因此你是无法获得补偿款的,遇到土地征用和拆迁也只能补偿原房主。

但这并非说你的权益就一定得不到保障。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该问题,但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只能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虽然你们的房屋买卖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你为此支付了相应的购房款,法院一般会判决 其返还当初购房的款项和部分直接损失。但是你要求获得该房屋的产权和拆迁补偿款的主张都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因为从法律意义上说,该房屋合法产权仍然属于原房主,你们之间的纠纷属于另外的民事经济纠纷。拆迁补偿与你无关,因为你不是合法的拆迁当事人。

回答(2):

那要看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 户主和你的关系 如果是买他人得 可以找人去证明下 如果是自己家人得就没什么事

回答(3):

房子是有保障的,但肯定有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