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有多少个区?各区的名称叫什么?

2024-10-30 09: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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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5月,深圳共下辖9个行政区,分别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 。

深圳:

深圳,广东下辖地级市,副省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经济特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3°43′至114°38′,北纬22°24′至22°52′之间。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边深圳河与香港相连;北部与东莞、惠州两城市接壤。面积1997.47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深圳最早的前身为广州宝安县。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 

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特区。

1979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 。深圳设龙岗、葵涌、龙华、罗湖、南头、松岗6个管理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区域。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2年1月,成立罗湖区,辖经济特区全部范围,盐田区域为罗湖区管辖。

1990年1月,特区内撤销罗湖、福田(原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5个管理区,成立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市辖区。其中沙头角、罗湖2个管理区合并组建罗湖区。

1992年11月,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

1998年3月,以沙头角为中心的区域从罗湖区析出,设盐田区,仍为特区范围。

2007年5月,光明新区成立,管辖公明、光明两个街道,地处深圳西部。

201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延伸到龙岗、宝安。

2011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宝安和龙岗新增两个功能新区,分别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 

2018年5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光明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