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山东省内实现社保统筹,可能时间不会很长,如果距离退休时间还长,那么可以考虑后期统筹后合并。
如果确实想现在办理转移,那么在烟台社保中心开具养老和医疗的缴费证明,在青岛参保后,办理转入申请,转入青岛。
面对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稳定性的需求,为了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真正、全面实现参保,同时为了促进城乡统筹,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就业,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国务院颁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暂时办法》为避免参保人员因办理转续关系而在两地往返奔波,规定了统一的经办流程:
一是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三是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
四是相关手续办好后,由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整个关系转移接续的手续就完成了。
对于参保人员本人来讲,只要提出申请和出示参保缴费凭证,其他手续都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本人不用往返奔波。
注意事项:
1、目前政策下,社保异地(跨省、跨地区)转移,仅城镇户口,养老保险可向户口地转移,其它险种不可转。医保卡里的钱可在当地消费完,失业保险符合领取的,可以申请领取,否则放弃。
2、符合转移条件的,先去户口地社保机构开户,开具接受函及获取相关社保转移资料(当地社保机构名称、开户行名称以及账号等),再到转出地社保中心办理转出手续,然后回户口地办理转入。
3、医疗、失业保险要想异地转移的话,得等新社保政策出台后,才能实现了。现在是转不了的。
有任何疑问,也可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统一咨询电话12333,或到养老信息网-保险频道或养老信息网-养老社区,了解更多相关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