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个人所得税计算题

2024-11-14 07: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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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除自行申报外,都是单位代扣代缴。自行申报的情形是: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2.稿酬应纳所得税=19000×(1-20%)×20%×(1-30%)=2128
1)稿酬一次收入超过4000元,定率扣除20%,即乘以(1-20%);
2)稿酬所得税可以减征30%,即乘以(1-30%)
劳务报酬所得税=(3900-800)×20%=620
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定额扣除800元,即减去800,再乘以税率20%
3.税法规定: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所以选A)
“2011年税务部门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王教授的稿酬和讲课报酬均无纳税记录”。所以要补缴税款,选C.

回答(2):

1、个人在所在单位取得收入时,所在单位即为其代扣代缴义务人,正常情况下,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当在每个月工资发放时代扣,次月1-15日进行申报。
2、自行申报有几种情况:(1)无代扣代缴义务人,由自己自行申报,(2)2006年后年所得超12万元/年,(3)两处以上取得收入,(4)在中国境外取得收入(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稿酬所得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按照20%税率减征30%,超过的,扣除20%按照20%税率减征30%,所以稿酬个人所得税应该是=19000*(1-20%)*20%*(1-30%)=2128元。
4、讲课属于劳务报酬,由于没有超过4000元,扣减800元后按照20%计税,讲课报酬的个人所得税=(3900-800)*20%=620

5、达到自行申报条件的个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进行汇总申报;王教授取得的稿酬和劳务报酬所在单位不知情,不是代扣代缴义务人,所以不处罚所在单位,王教授应当自行补交相关税收。

回答(3):

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19000*(1-20%)*20%*(1-30%)=2128
讲课报酬的个人所得税=(3900-800)*20%=620

<5>. 关于税款缴纳,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AC )。
A.王教授应当在2011年3月31日前办理纳税申报

原因: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应纳的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以上若有不明再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