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下水道漏水由楼上负责还是楼下负责?

2024-11-29 16: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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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不是楼下人为破坏,那应该是楼上的住户负责。如果对楼下有造成损伤,楼上住户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

扩展资料

新买的楼房下水道漏水:

正常楼房竣工验收过程中,会针对下水系统有独立的无压水管道进行检查验收,物业公司承接查验也会做注水实验,以保障交付正常使用,装修公司进场前会全面勘察量尺,装修后如出现这种情况,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装修公司,像现在这种情况物业依据装修协议不予受理,交房验收时,验房程序一定不能缺少,对下水管道进行试水,以确认完好通畅。

选择正规装修公司并签订协议合同,装修交付时做好验收。(此种情况,容易出现责任模糊的问题,形成原因有很多,领钥匙入住前没有检验,装修完毕后使用时发现问题等等。如果在装修过程中人为损坏、楼体自然沉降损坏、使用人使用过程中损坏,鉴定起来非常复杂。)

回答(2):

一般情况楼房下水道是公共通道,可楼上楼下没有关系。如果堵塞影响了各层住户的正常生活,发生漏水的问题,应该由整个使用的用户来共同协商维修。另外房屋装修都是有保修期,也可以先去找装修部门,让他们来给检测找原因,使用的用户一起来解决问题。

回答(3):

你不用修。
1.就介绍情况看,是对方管道掉落的事,如果因为你楼上的问题造成的,有义务维修。因为你家做防水,但也有可能防水没做好,对方也可以申请鉴定。但就目前证据看还没有。
2.关键要看在哪漏的,是怎么造成,谁的责任,要在哪处理等
3.有物业管理的,找物业协调处理,要不找居委
4.这问题是属于房屋相邻关系主体之间的相邻权纠纷,楼上的住户对自己的房屋享有所有权,因自己的房屋给相邻关系他方权力造成损害的应主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相邻关系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回答(4):

你家自己使用的,你从中受益,所以,你有责任维修,另,管质保2年,防水质保5年,开发商提供,更多信息,更好建议,免费提供混凝土防水渗漏水修复技术咨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修,年年漏的烦恼

回答(5):

楼房下水道是公共通道,如果堵塞影响整个使用各层住户的正常生活,发生漏水时,应由整个使用人共同协商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