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那电表和水表该如何过户啊?

如题。该如何个手续过程,还有去哪里办理。
2024-11-12 06: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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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电表过户

(1)携带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携带房产证,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

(2)若原房主已办理过电费代扣存折手续的,其本人应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开具销户通知单,再前往原开户点办理电费代扣存折销户手续后,才能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

(3)如果原房主在外地,须有原房主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双方无法到场,找人代办的话,还需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水表过户

(1)携带双方身份证、上月水费通知单、房产证复印件。如原用户是存折交费户,需带好存折。

(2)到当地自来水营业厅处理,之前水表余额需清零。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回答(2):

二手房水电账号的过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电表过户

(1)提供过户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房产证,到所属供电营业厅办理过户手续。

(2)若原房主已办理过电费代扣存折手续的,其本人应先到所属供电营业厅开具销户通知单,再前往原开户点办理电费代扣存折销户手续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3)如果原房主不到场,须有原房主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双方无法到场,找人代办的话,还需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水表过户

(1)携带过户双方身份证、上月水费通知单、房产证复印件。如原用户是存折交费户,需带好存折。

(2)如有欠款,应先补交欠款。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回答(3):

居民在二手房买卖中电表、水表、燃气表过户流程如下:

过户流程:

电表一户一表过户

居民用户办理二手房电表户表过户应以用户自愿申请为原则,有以下注意事项:

1.提供过户双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房产所有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图章。

2.提供一户一表用电证明(购电证或用电证)。

3.按照津价商[2002]249号文件《关于调整居民一户一表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过户费用10元。

4.办理过户业务可以到所属区域的电力营业厅办理。

5.已安装费控智能表的居民客户,不能办理迁移业务。

水表办理更名过户

原用水户在无欠费情况下,新用水户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本到所属自来水营业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1.机械表户: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2.无线远传表户:现用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银行卡(或存折)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3.IC卡表户:现用水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购水卡、原用户《天津市自来水IC卡户表用水协议书》,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燃气表过户程序

持房屋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原用气户的燃气使用证和当月或次月结清气费的凭据,到区所属燃气营业厅办理。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结清水表账单不论谁使用,一定问清楚是否付清水费。
所以交房前需要一并结清。

2.告知电表情况交房时.2%的滞纳金;
3.天然气过户买卖双方必须凭《房屋买卖合同》且写明房价已包含天燃气费。

二手房交易结束后,停止供水,同时保留电费上月账单,买卖双方应注意下面几个问题,买房要查验电表是否有移动、线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如经30日未缴费,逾期未交按日加收,买卖双方往往为水、燃气的费用,办理过户手续。扫除二手房交易的“后遗症”

参考资料:

过户-百度百科:网页链接

回答(4):

居民用户办理二手房电表户表过户应以用户自愿申请为原则,有以下注意事项:
1.提供过户双方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房产所有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图章。
2.提供一户一表用电证明(购电证或用电证)。
3.按照津价商[2002]249号文件《关于调整居民一户一表安装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过户费用10元。
4.办理过户业务可以到所属区域的电力营业厅办理。
5.已安装费控智能表的居民客户,不能办理迁移业务。
水表办理更名过户
原用水户在无欠费情况下,新用水户带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本到所属自来水营业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1.机械表户: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2.无线远传表户:现用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银行卡(或存折)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3.IC卡表户:现用水户需带身份证、原用户购水卡、原用户《天津市自来水IC卡户表用水协议书》,到所属营业厅办理,由现用水户重新签订《供水协议》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方可更名过户。
燃气表过户程序
持房屋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原用气户的燃气使用证和当月或次月结清气费的凭据,到区所属燃气营业厅办理。

回答(5):

根据目前政策及业务规则,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办理过户业务所需资料如下:
1、新户的身份证明资料;
2、用电地址产权权属证明资料;
3、如需办理银行代扣,还需提供交费资料;
4、非业主本人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用电设备清单
6、如无法提供旧户主资料:缴清电费按新装提供资料办理,并提供“客户声明”,声明内容:新户主无法取得旧户主身份证明资料的原因,承诺提供所有的过户资料合法。
上述所需资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经客户核实与原件相符并签名的复印件1份,企事业单位客户在复印件签名及加盖公章。办理过户业务前需结清已发行的电费。办理业务时,居民客户需在“用电业务单”上签名确认,企事业单位客户须在“用电业务单”加盖公章。
因不同城市存在资料差异,具体资料请以工作人员告知为准或拨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具体情况。
办理途径:
1、【需绑定用电户】您可以微 信关注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更名过户>点击“办理”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通过上述途径办理需要绑定用电户,您可以进入“我的用电”>“个人中心”>点击“+”或“开始”,通过在供电企业预留的手机号码、用户编号、在供电企业预留的身份证号码、代扣银行账户后6位、营业执照编号后6位、机构代码后6位等资料任选2项进行验证绑定即可。
2、【无需绑定用电户】您可以微 信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通过用电编号直接进行办理,点击“我的用电”>“业务办理”>“业务变更”>“更名过户”>点击“为新业主办理过户”后按照提示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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