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
东莞本地宝小编注:2012年5月29日《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正式公布 下载查看:201252910258785.doc
此下列内容为试行内容
附件: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方案(试行)
为了更好地解决我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新莞人子女入读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招生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15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在我市有《广东省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合法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且其父或母一方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遵纪守法的新莞人子女。
第二条 在小学阶段品行综合评定中被评为不合格或在小学阶段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新莞人子女,不具备申请入读公办学校的资格。
第三条
符合申请资格的新莞人子女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入读其父或母一方服务所在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申请人父母的学历、职称、在莞服务年限、居住条件、参加社会保险、纳税、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作为计算积分的依据。
第四条 本方案共有十一个积分项目,其中一至九项为基本积分,总分为200分;第十、十一项为加、扣分项目。
本方案除第九项积分项目为申请人积分外,其余积分项目均为申请人父母积分,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
(一)文化程度(30分)
1、具有研究生(硕士)或以上学历的,每人20分,总分不超过30分;
2、具有本科学历的,每人15分;
3、具有大专学历的,每人10分;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的,每人5分。
(二)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30分)
1、具有高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每人15分;
2、具有中级职称或职业资格四级的,每人10分;
3、具有初级职称或职业资格五级的,每人5分。
(三)在莞服务年限(30分)
申请人父母双方的在莞服务年限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
(四)参加社保年限(30分)
申请人父母双方均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
(五)居住条件(20分)
1、在莞购房或自建房并居住的,20分;
2、在合法出租屋居住的,5分;
3、在工作单位提供的宿舍居住的,5分。
(六)计划生育(10分)
1、应结扎已结扎或连续3年(每年不少于3次)查环查孕,无怀孕的10分;
2、连续2年(每年不少于3次)查环查孕,无怀孕的6分;
3、1年(每年不少于3次)查环查孕,无怀孕的3分。
(七)投资兴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近3个年度生产经营累计纳税额或个人近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额(30分)
申请人父母双方均有投资兴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纳税或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30分。
(八)参加志愿者服务(10分)
申请人父母双方均参加志愿者服务的可以累计积分,申请人参加志愿者服务,也可按相应的服务时数,取得相应的分值,可以累计积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九)接受教育(10分)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1、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1年学前教育的,3分;
2、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2年学前教育的,6分;
3、在我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3年学前教育的,10分。
申请入读初一年级:
1、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1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分;
2、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2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2分;
3、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3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4分;
4、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4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6分;
5、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5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8分;
6、在我市公民办小学接受6年小学教育,有学籍的,10分。
(十)加分(30分)
1、在莞期间获得市级或以上表彰的,加15分/人/次;
2、在莞期间获得镇街表彰的,加10分/人/次。
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十一)扣分(30分)
受过劳动教养或其他刑事处理的,扣20分/人/次,累计扣分不超过30分。
第五条 本方案各项积分项目中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为真实有效的原件,一经发现伪造,将取消申请资格。
第六条
为确保本方案的公正、有效实施,各镇街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计分。市成立监察小组,接受群众、社会的意见反馈,监督本方案的实施。
第七条 本方案适用于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第八条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最新消息:2012年5月15日更新
2012年新莞人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改动内容》》
新莞人子女读公校
◆计划生育政策条件从必备申请条件调整为积分项目,放宽了申请门槛。
◆增设申请年级和申请地点,新莞人除了在居住地,还可以在工作地申请。
◆受理申请时间由5月调整为常年受理,符合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可于每年9月1日至来年5月31日(节假日除外)止,到指定受理点申请下一学年秋季学位。
◆提出“一口受理、分类审核”,缩减受理流程。
最新消息:
《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下面简称《办法》、暂未向外界公告)5月14日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这也是东莞2009年4月出台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读公校办法以来第三次调整,此次调整直接取消了计划生育门槛,同时允许插班,积分也向高学历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优秀人才倾斜。
此外,每个镇街公办学位还必须拿出超过去年10%的公办学位,如果不能达到,需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提供给新莞人子女,政府将按照民校收费来补贴。
不过,对于此办法出台后新莞人子女申请就读公校时间,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各镇街公办学位已统计完毕,新办法在市政府正式发布后就开始申请,估计在近一个星期会全面启动。”
新消息:今年的《2012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将从原《暂行办法》中独立出来,没有作为《积分方案》附件。目的在于增强积分制入学的灵活性,积分项目和积分分值可以根据每年形势变化而进行适当的调整。
据了解,积分制入户采取的是设定分值,达到分值的就可以入户,积分制入学采用的是“总量控制”形式,各镇街根据自身的学位实际,向社会公布当年的供给数,符合申请条件的新莞人子女提出申请后,根据11项的积分项目进行积分,然后按照其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因此,每年32个镇街就会产生32条积分分数线。由于学位供给数是镇街自行提出,并且“总量控制”,因此招收的新莞人子女数量是镇街可接受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