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归属问题?

2024-11-30 08: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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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套房产的首付款(包括自然增值部分)以及按揭还款(已还款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该房产首付款以及自然增值部分不会当然地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但基于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法律实践中很难对“个人财产”做一个限定或者存在夫妻双方约定“婚后财产独立”,所以很多人到离婚的时候都无法举证证实“哪一部分”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回答(2):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回答(3):

对啊!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把婚前的那部分财产折算成钱公正一下,依然是你个人财产。

回答(4):

卖了第一套房,又买的第二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