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村)居委、街道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由所在社居委(村委会)和街道提供以下内容的政审材料,材料由所在社居委(村委会)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社居委(村委会)及街道公章。 (1)思想方面。主要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 (2)社会表现方面。 (3)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