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主体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层次,即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法规:《会计法》(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法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情况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