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已倒闭,社保关系已经转出。到新的单位继续参保就行了,新单位还是会用你以前的社保账户参保,和以前的缴费累计计算。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五条 职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为申报。代职工申报的事项包括:职工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用工类型、联系地址、代扣代缴明细等。
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原单位已倒闭,社保关系已经转出。到新的单位继续参保就行了,新单位还是会用你以前的社保账户参保,和以前的缴费累计计算。
由新单位在用工30日内到社会保险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原缴费地与新单位同一社会保险机构的,社会保险机构会自动续接社会保险关系。如果原缴费地与新单位缴费地不同社会保险机构的,应当把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把原缴费转入现缴费社会保险机构。
办理社保缴费转移,一般先由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致函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劳动者持函到转出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手续,再持转移手续到转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转入。同一统筹地区办理社保转移的,不转移基金;不同地区转移的,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
劳动者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