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
第一、由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司法对于讨债的惩罚力度不断加大;过去很多讨债方法,现在都已经没有用处了;债务人即使想逃避债务,也基本都逃债失败了。
第二、逃债,仅仅是暂时逃避追讨债务,并不能免除债务;由于不能及时偿还债务,还可能导致增加额外的利息、或经济赔偿等。
第三、如果因客观原因欠债,能实事求是地解释情况,给予确定会还款的承诺,并分步骤、分期限地偿还,是有可能获得债权人谅解的。如果欠债不还,逃之夭夭,只能会加剧矛盾,可能还会导致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的严重后果。从现在的情况看,司法机关增加了对“老赖”的惩罚力度,现在已经进入了讨债者无处藏身的现实情境。
第四、综上,我的答复是:一是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讨债方法了,讨债人也基本没有逃债成功的情况了;二是还是努力和债权人和解,逐步还清债务为好。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