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房子,女朋友说可以必须写她的名字。如果以后不在一起了,就把房子过户给我,不要我一分钱。请问我

2024-11-17 18: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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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最好不要写,现在的社会,三分情七分骗,她说离婚不要你一分,呵呵,这是屁话,如果真这么 傻 ,就不让你写她名了,就算是真的,离婚时,法律可是已经认定那是你们共同财产了,你辛苦买的房,在没有一定基准下先不要写她名字

回答(2):

首先要明确到底是加上她的名字还是只写她的名字。如果是只写她的,这是绝对不考虑的,如果是加上她的名字,那得看她是哪种人了。
假如你们都不在一起了她会把房子过户给你的话,那么一开始写她的名字做什么?为了给国家多交点手续费?
而且根据法律来讲,你们结婚前你自己家庭出钱买的房子的话(注意是全款,即使贷款也是只有你这边出钱),属于你的个人婚前财产,跟她没什么关系;如果是你们一起买的,或者她也参与了房贷的偿还的话,那么也会被认定是共同财产。
所以其实写不写她的名字本身并不是很重要,关键是她这种说法表明出来的态度很有问题。要么就是她单纯的觉得要一份安全感和保障,要么就说明心眼有点多了。

回答(3):

不可以,双方都要结婚了,还没结婚之前就说什么以后不在一起了。这个你难度不需要慎重考虑下?

回答(4):

其实有些女人很简单不一定是要你的房子也许她要的是你对她的信任或是你是否够爱她是否她是你要走完人生的另一半。

回答(5):

相信就傻了!!!!!亲如姐妹兄弟在钱财面前也会翻脸不认人,更何况你们以后会是什么样子,还不一定呢。可以等到结婚后把她加到户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