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走法律途径该怎么走

2024-11-04 07:08:4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构成轻微伤不属于犯罪,属于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可以要求民事赔偿。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回答(2):

你好,准备证据,起诉打人者,要求他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3):

  1. 轻微伤不够犯罪,不能走公诉程序;

  2. 如果公安局已经受理案件,力争将经济赔偿协商解决;

  3. 如果对方态度不好,调解无效,只能到法院起诉.

回答(4):

走刑事方面轻微伤只能是自诉案件,自己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走民事方面可以提起人身侵权损害赔偿并可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回答(5):

权威回答:
1、请求受案派出所进行调节,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2、对方如不同意,调解不成,要求受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3、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后,派出所将案件移交法院,你可到当地基层法院就此案民事赔偿向对方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