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按照常理,你读大学户口应该随你迁到学校,可惜你没这么办,当兵退伍后不的问题你还得咨询上海当地的征兵办。通常的会让你户籍所在地明正部门给。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征大学生的优待和安置政策2010年
1.优待。在校大学生被征集入伍后,其本人和家属依法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对义务兵及其家属的各项优待。在校大学生义务兵及其家属优待金发放标准与其他社会应征青年相同。外省(市)考入本市高校的应征在校大学生除按政策享受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优待外,同时,按规定享受本市对本人的补贴。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当学期的学费,由学校全部返还。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 2.复学。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可以回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学校报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3.安置。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退役后复学时,由安置部门比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安置部门负责接收,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安置。
http://www.sihs.cn/xwgk/ShowArticle.asp?ArticleID=3219参考资料!
按照你户口,来弄的。你户籍是那里,就去那里的户籍的归属地的所在,民政局,办理退伍费,其他一切的退伍该得的东西。
户籍原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