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在新闻上反复强调处理薛蛮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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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他是成年名人,要是未成年就有未成年保护了,所以,不保护他;
二、他是美国人,现媒体说他已经构成聚众淫乱罪;是指非法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实施集体性行为或多次参加的行为。
1,"非法",指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规范,主要来源于法律规定;
2、“组织、策划、指挥他人集体实施性行为”是指首要分子;
3、“集体实施性行”,是指三人以上共同、同时进行性行为的;
4、“多次参加”是指参加三次以上的。
这是要判刑的,可不是拘留就OK了的事。
三、以上都不是关键,问题出现在他老婆身上,
1、他老婆是我国南方某一高官女儿,高官已被判刑;
2、某高官有一笔相当大的脏款至今去向不明;
3、薛夫妇资产相当的大,这也就是事情之大的原因,具体是否薛还涉嫌其它犯罪不敢胡乱瞎说,以警方证据为准。
纠正你一个概念,嫖娼不是犯罪,所以嫖娼不是罪名。犯罪就是触犯了《刑法》里规定的那些罪名,分为十类。嫖娼主要违反的是行政法,更具体的事治安管理法,所以还不是犯罪,不会受到检察机关的起诉。
你说的很对,这样的人很多,为什么抓他当典型,有很多阴谋论的说法,在此就不一一举例了。CCTV有什么目的,我只能说呵呵。但是作为媒体,它确实有选择什么内容作为报道的权利。只是觉得好像有点过分地挖掘人家的隐私了。薛蛮子的影响力,用数字衡量的话就是1200万粉丝,至于你没有听说过,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本来人家就在微博上比较火,电视报纸等平面媒体有关他的消息就不多了。
法律的实施在于执法者对法律的理解,因存在立法之法和执法之法,二者差距在于~~~
为了抢你的眼球